霍邱县中小学幼儿园*键式紧急报警装置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霍邱县中小学幼儿园*键式紧急报警装置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
(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霍邱县中小学幼儿园*键式紧急报警装置采购项目 品牌:海康威视、海康华安、海克斯等 数量:主机***台,平台1套,系统1台等 规格型号:主机**-******-**,平台******* ******,系统****-***等 |
*、评审专家名单:郑孝淮、徐峰、高智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报酬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以中标价为基础按标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元)
*、公告期限:****年9月**日-****年9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6楼***室,电话:****-*******)。
(*)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兰花广场**栋西**楼****
联系方式:俞工 ***********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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