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高县锦江大道以北、石镇大道以东(原上高县上福化纤制品有限公司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阶段)采购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上高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0:**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沿江中路**号老政府大楼)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高县敖山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春市上高县上高大道***号电商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关于上高县锦江大道以北、石镇大道以东(原上高县上福化纤制品有限公司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阶段)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久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高县锦江大道以北、石镇大道以东(原上高县上福化纤制品有限公司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阶段)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久和-******-***
项目名称:上高县锦江大道以北、石镇大道以东(原上高县上福化纤制品有限公司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阶段)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 | 上高县锦江大道以北、石镇大道以东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阶段)采购服务项目 | 1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证合*的营业执照或统*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和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个月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了江西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2.以上资料(含投标文件、**数字证书密封好*起递交)请于开标前送达,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上高县采购办提出申请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沿江中路**号老政府大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投标人以下材料除胶装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单独准备*份用于资格审查: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证合*的营业执照或统*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年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须提供开标前*个月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验后退回。2.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章评分细则)。3.投标保证金:****元整。投标人须在****年9月**日 上午**:**(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信息查阅方式:拟投标人可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上查看公告,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标书。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投标人须知:(1)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及《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的“*条举措”》等,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见招标文件附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下载宜码通等,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以下情形之*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①最近**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②来自重点疫区隔离期未满的;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④未佩戴口罩的;⑤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的。7.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上高县人民政府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8.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9.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和“宜春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上高大道***号电商园
联系方式:***********
3.***系方式
***系人:***
电话:***********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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