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安平县大子文乡张敖村;
2.3工程概况:大队广场铺设彩色水磨石转***平方米,村内安装6米高单臂太阳能路灯**套,铺设**********面包砖便道砖****平方米,安砌混凝土路缘石****米,**厘米厚***水泥混泥土路面硬化****平方米,雨水坑*周围挡***米,青石石头村标*块;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需在*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2投标人需在*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安”****://***.***********.***/)完成注册,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之间登录“*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版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将下载好的.***格式的招标文件导入“*安”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左侧点击附件下载****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使用河北**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办理有*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请及时登录“*安”进行咨询办理)。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其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事后存档使用。
5.2“*安”技术支持及河北**办理咨询联系方式:****-********。
5.3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5.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上传投标文件(登录*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咨询办理),**办理有*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平县为民街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号院北门底商珠1-***号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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