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及事故隐患巡视巡查保障服务项目(*次)
发布时间:****-**-**
************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及事故隐患巡视巡查保障服务项目单*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及事故隐患巡视巡查保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择优选定1家具有专业抢险救援能力服务单位为************各部门(大队)提供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及事故隐患巡视巡查保障服务,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包含自行配备符合本次服务要求的服务团队及不少于**辆抢险救援车辆(*驱皮卡车)及相关设备设施,接受采购人各部门(大队)管理及配合开展相应服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实施采购的“************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及事故隐患巡视巡查保障服务项目”现已委托*****************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公开招标公告于****年**月**日,截止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根据系统显示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满足要求。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实际参与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的谈判申请人只有1家,该谈判申请人为**************,本采购项目采购失败。由于出现上述不可预见的情况,且本项目的采购实施计划要求非常紧,是急需实施的工作,特申请本采购项目转为单*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经单*来源采购论证本次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中 第*条第(*)款:第(*)款:“3、基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之规定。本项目组织了单*来源采购论证并发布了单*来源审核前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任何质疑。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号
*、公示期限
****年08月**日 至****年08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1年08月**日至***1年08月**日(*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谈判申请人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谈判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确认投标的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
3.方式:谈判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单*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单*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为*.*****)及其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单*来源谈判响应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谈判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须在单*来源谈判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单*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单*来源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单*来源谈判响应。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单*来源谈判响应后,还须把电子单*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同时携带**)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单*来源谈判响应,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元。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谈判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谈判保证金”中对谈判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单*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单*来源采购公告全部内容;单*来源采购公告或单*来源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
5.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龙路***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A座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电话:****-*******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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