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年本地网视频监控类技术服务项目 单*来源采购公示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年本地网视频监控类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注:最高限价依据《关于调整代维费用标准的通知》(中电信浙[****年]***号)。 1.2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元(不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采用单*来源的理由: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为中国通服及下属企业单位,其提供的服务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上述理由符合《****浙江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版)》单*来源适用场景第**条的“中国通服及下属企业可直接生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物业后勤、仓储物流、代理咨询、装维运营等),能够完全满足需求,保障质量,**公允合理”,故建议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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