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全称):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甲方)
承包方(全称):韶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承包方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1 | 项 | *******.**元 |
(3)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为***天,自****年**月4日开工,至****年4月4日完成;
地点:药材公司宿舍、公安局民警宿舍、韶山市武警中队、外贸公司家属楼、林业局、老食品加工厂、老商品房;
方式:包工包料。
4.付款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付款到审定总额的**%,余款(3%质保金除外)待保修期满后*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任何*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尾款止(有关保修条款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其中发包方2份,承包方2份;且必须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或合同印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公章)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方:(公章)韶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王磊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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