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改落实省、市河长巡河和省环保督查交办的问题,保障沅水干流河势稳定、行洪安全,通航安全和供水安全,按照县委第**期常务会议纪要要求,**********依法依规委托湖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清障船舶,承担沅陵县沅水干流历史遗留尾堆清理业务。
*、项目概况及招标代理范围
l、招标人:**********
2、所属地区:怀化市沅陵县
3、项目名称:沅水干流尾堆清障船舶遴选
4、比选内容:为全面整改落实省、市河长巡河和省环保督查交办的问题,保障沅水干流河势稳定、行洪安全,通航安全和供水安全,按照县委第**期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由县辰投公司依法依规于****年**月初至****年5月底对沅水河段的尾堆实施清理,现今清障压力巨大,原要求尾堆清障船舶为**艘,而现在与我司合作清障船舶为**艘(盘古流域段9艘,*强溪流域段4艘),现根据上级政府清障要求,按照原有计划特增加5艘清障船舶;服务期半年。续约合同半年*签。
5、规模:具体以实际清障发生量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
*、清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河长办《关于迅速对乌兰副书记巡河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交办函》(怀河交办函(****)**号)及环保督查的要求,沅陵县沅水干流历史遗留尾堆必须及时进行清理。
*、清障范围
根据尾堆现状:先对盘古乡大龙溪至宋溪口段、盘古乡宋溪口至丑溪口段、沅陵镇兰溪口至太常木马岭段、*个区域实施清障。
*,清障要求
1.清障船舶要求:参与清障的船舶必须是原沅水沅陵段合法作业的,并按清障作业要求经过技术改造的船舶(必须设*个出料口、其分筛设备孔径必须大于**公分)。
2.作业时间要求:根据《湖南省怀化市沅水干流元陵段历史尾堆清障规划》要求,*年内全面完成沅水干流沅陵段历史遗留尾堆清障任务。每年6至7月主汛期禁止清障作业;每日7:**至**:**为正常作业时间段。
3.作业规范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进行作业,河道内砂石尾堆及影响通航和行洪安全的障碍物必须全部清除,严禁在主航道范围内开展施工,确保通航安全,严禁在河道内分筛,确保不出现新的尾堆和环保问题。
4、结算方式: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增加清障船舶安排
原有盘古段9艘清障船舶保持不变,*强溪段4艘清障船按照环保督察要求暂时停工,增加5艘清障船为盘古段清障(首先满足*强溪段4艘清障船,如若不参与上游清障,名额取消)。
*、遴选船舶
1.报名时间:****年5月**日至5月**日。
2.报名资格要求:拟参与清障作业的船主在辰投公司领取报名表,提交经海事部门检验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且出具证明。船员证书及有效的保险证明,必须船证*致。
3.交纳报名押金***元,凭辰投砂石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到代理机构报名。
名 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8201 4500 0000 0160 5
4.必须是本县境内清障船只,提供沅陵县水利局是否已补偿证明。
*、报名材料的递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按本邀请公告第*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式两份。
3、报名费用***元/家。
4、报名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5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沅陵县天宁北路星辰大厦*单元*****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确定船舶
拟于****年6月3日9时**分在沅陵县天宁北路星辰大厦*单元*****房召开沅水干流尾堆清障船舶遴选会议,根据报名情况通过抽签方式进行遴选,遴选入围的船主与辰投公司签订清障协议书,报名押金转换为清障作业保证金,未入围的或不愿签订清障协议的则立即退还报名押金。
抽签现场需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在查验投标人身份时提交)
*、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招标服务费最高限价****元,由采购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现金支付或转账,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时。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沅陵县茶叶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沅陵县天宁北路星辰大厦*单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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