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尖扎县马克唐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号3号楼7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青海拓鑫竞磋(货物)****-***
项目名称:******关于尖扎县马克唐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1、幼儿玩教具:幼儿课桌椅、玩教具、书架、组合玩具柜、鞋柜等。
2、厨房设备:双冻双速和面机、双门发酵箱、电饼档、不锈钢货架等。
3、校园广播系统:1.轻触式快捷流向性按键操作编程,液晶屏显示中文或英文图形与文字结合全新编程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质保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服务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天内);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号3号楼7层*****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号3号楼7层*****室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号3号楼7层*****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号3号楼7层*****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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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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