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来县侨园镇桃园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广东省惠来县侨园镇银坑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取消我省小型矿山(非金属)及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资格认定等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号)规定,我局委托广东安元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广东省惠来县侨园镇桃园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广东省惠来县侨园镇银坑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2个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地矿股书面反映。
地址:惠来县惠城镇葵南*街**号********地矿股
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1:广东省惠来县侨园镇桃园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附件2:广东省惠来县侨园镇银坑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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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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