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致: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1本招标项目国道****线浦城县*安吴山下至莲塘余乐段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检测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工检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1项目名称:国道****线浦城县*安吴山下至莲塘余乐段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检测项目。
2.2检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起点顺接浦城县*安乡吴山下村(**+***),沿 **** 旧路 (原 ****)老路改造与 ****、*贤大道平交,经*安村、*新路村、马蹄角后与浦城南高 速互通连接线平面交叉,经新亭子,跨越南浦溪后经山下村、*秋村、下穿京台高速公 路,终于莲塘镇余乐村的余乐加油站岔口(**+***.***),路线全长约 6.*** 公里。项目 全线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 公里/小时,双向*车道,路基宽度 **.5 米, 水泥混凝土路面。
2.3建设地点:位于浦城县。
2.4工程检测控制价:**.7*元 。
2.5试验检测周期: 施工路基完成时交工前检测至所有建设项目完成**天后业主通知检测机构进场交工前检测起**天。
2.6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年第*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通部交公路发〔****〕**号文)、《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福建省交通质监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接照交通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的要求,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工程项目交工检测及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工作,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且证书附件批准的检测项目/参数必须覆盖本项目质量检测的所有项目/参数; (2) 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若资格证书属于投标人的*个部门,也视为有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级子公司的*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试验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且允许中 / 个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8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浦城分公司(浦城县江滨*期9号楼3单元***室(鑫鼎实业))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 **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浦城分公司(浦城县江滨*期9号楼3单元***室(鑫鼎实业))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浦城县***路 邮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浦城分公司(浦城县江滨*期9号楼3单元***室(鑫鼎实业)邮编:******
联系人:小许
电话: ****-*******传真: /
监督单位: 浦城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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