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5号 |
代理机构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5楼 |
项目名称 |
****宣狸路北山河桥段道路抬高***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1月**日9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 设计费报价:******.**元 施工费报价:********.**元 设计施工总报价:********.**元 总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施工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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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公路养护*类(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1、****寿县至霍邱*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前期及勘察设计项目 2、铜陵长江公路大桥增设防船撞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西*环合淮路、集贤路互通立交桥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负责人业绩: 1、****寿县至霍邱*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前期及勘察设计项目 2、铜陵长江公路大桥增设防船撞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西*环合淮路、集贤路互通立交桥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其他: 奖项:1、“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安徽段”****年**月获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第**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2、“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年**月获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第**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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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号 设计费报价:******.**元 施工费报价:********.**元 设计施工总报价:********.**元 总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经济、规划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鲁************ 施工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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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公路养护*类(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标段 设计负责人业绩:***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标 其他: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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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路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设计费报价:******.**元 施工费报价:********.**元 设计施工总报价:********.**元 总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施工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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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公路养护*类(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门峡市公路局国道******新建工程项目*标段 设计负责人业绩:*门峡市公路局国道******新建工程项目*标段 其他: 奖项:“郑州市下穿中州大道下立交工程”****年**月获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第**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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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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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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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1月**日至****年1月**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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