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年*角山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标的安顺市西秀区****年*角山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5个月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5个月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5个月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公示期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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