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
*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项目 | |||
*、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 ||
供应商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达晶座B栋**楼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本项目为服务类: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项目。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广告牌,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和角度。 (2)现场安装必须按照采购文件,不得减少施工材料,不得破坏墙面等。安装完毕后,供应商应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的原貌;如使用后需要移除广告物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预定期限完成移除并做好建筑物等原貌恢复工作,并保证施工后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 (3)供应商自行负责广告成品的运输,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成品不被损坏,保证运输安装。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效果图和实景效果图;讲解相关设计理念功能性、材质等进行详细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6)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文字、图片要求制作安装。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服务要求:(1)本项目免费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承担一切费用;服务期外,自然因素(如火灾等)造成的损坏成交供应商进行维修时,仅收材料费。 (2)投标人承诺在免费服务期内,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的30分钟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采购代理协议及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广元市朝天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今日家园1栋1单元**楼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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