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普路暨沿线棚户区改造*期项目拆除清运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华西办事处(招标人)委托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普路暨沿线棚户区改造*期项目拆除清运招标 已于****年**月8日9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平方米或立方米(综合单价). 中标工期:****年**月底完工;具体以招标人征收完成时间为拆除清运依据,具体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黔*************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平方米或立方米(综合单价). 中标工期:****年**月底完工;具体以招标人征收完成时间为拆除清运依据,具体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平方米或立方米(综合单价). 中标工期:****年**月底完工;具体以招标人征收完成时间为拆除清运依据,具体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黔************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西秀区华西办事处 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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