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苍县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
质疑答复
质疑 人 :成都 市花梦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 高新区昆和路**号府城菜市S-**号
邮编:6 *** **
法定代表人: 邱义霞
被委托人: 侯文峰
联系电话: ***********
质疑人认为“旺苍县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 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 7 月 ** 日向我 公司 提出书面质疑函,我 公司 于****年 7 月 ** 日收到贵公司质疑函,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1: 招标 文件 “ 第*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服务要求 (**)其他要求 1、中标服务企业必须在旺苍县注册成立环卫作业公司; ”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旺苍县注册成立环卫公司,非法限定了供应商的所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之规定,属于 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之规定。
针对质疑事项1,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服务内容多、周期长,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 中标服务企业 必须在旺苍县注册成立环卫作业公司”,是根据项目特点和履约要求,为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便利性对 中标人作出的服务要求,不是本项目资格条件,也未限定投标人的注册地或所在地, 不违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的 规定。 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 2 : 招标 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中,第2项 “ 服务 方案 ** % ......项目描述及服务理念...... 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中每有*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每具有*项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 ”
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每*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标准,不知如何应答,评审专家也不知道如何判断,因此该项评分因素未量化和细化,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令第**号)第***条之规定。
针对质疑事项 2 ,现回复如下:
本项目 招标 文件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第2项 “ 服务 方案 中, 项目描述及服务理念8% (包括 项目调查对街道环卫清扫服务现状的理解、服务质量要求、安全质量要求、环境保护质量要求 , 共计*项细化指标 )。 每涉及以上*项内容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中每有*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每具有*项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本项最多 得 8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机构设置及管理方案 **% (包括 职能划分及岗位要求、工作流程、工作量分配、员工考核办法、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奖惩制度 , 共计*项细化指标 ), 每涉及以上*项内容得 1 分,最多得 6 分;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中每有*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每具有*项加 1 分,最多加 6 分。 本项最多 得 **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作业方案**% (包括 明确: 道路清扫保洁、白色垃圾快速捡*、夜间环卫作业、环卫设施管理及措施、垃圾收集转运作业 , 共计*项细化指标 ) ; 每涉及以上*项内容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中每有*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每具有*项加 1 分,最多加 5 分。 本项最多得 **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应急管理方案**% (包括 明确: 本项目突发事件分析及预案、重大迎检预案及保障措施、道路路面建渣洒落及泥沙污染应急方案、应急处理机制及处理流程、现场临时交通组织方案 , 共计*项细化指标 ) ; 每涉及以上*项内容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中每有*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每具有*项加 1 分,最多加 5 分。 本项最多得 **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公厕维保方案8% (包括 明确: 公厕保洁的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流程及各环节划分、公厕设施设备维护 , 共计*项细化指标 ) ” 每涉及以上*项内容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中每有*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每具有*项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本项最多得 8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环卫生产作业服务,评分因素的设置与项目特点、采购需求相关,也与项目合同履行密切相关。 评分因素服务方案中其 分值设置 按细化指标每具有*项得1分进行了量化,也与细 化指标 项数 对应 得分分值。实质性 优于其他所有合格 投标人 的属于加分项,由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 根据 投标人 提供的 上述相关服务方案中已明确的每*项细化指标进行比较和 评 价,其每*项方案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降低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不存在无法判断的情形 。 投标人应根据每项细化指标,结合自身优势和经验提出切实能改善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服务效果的方案 , 上述评分因素符合采购项目特点,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也符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令第**号)第***条之规定。 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 3 : 招标 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信誉**%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管理认证与投标人信誉没有直接关系,也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无关,因此设置该项评审因素与服务质量无关,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令第**号)第***条之规定。
针对质疑事项 3 ,回复如下: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为环卫生产作业服务,服务周期长,其采购需求与服务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都紧密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均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企业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监督和预防质量事故、环境的贡献及责任、控制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都起到积极的作用。上述*个体系认证既关系到合同履行、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也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自身规范管理的体现。同时,上述体系认证均为现行国家标准化体系范围。并不违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令第**号)第***条之规定。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关注和参与!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采购 代理机构 : *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 7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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