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扶绥县金光至赛仁等*条*级公路设计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扶绥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莫彩凤(组长)、韦继玲、宋美红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黄 工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扶绥县新华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象新区平乐大道**号大唐总部*号1号楼****-****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扶绥县金光至赛仁等*条*级公路设计招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3栋2单元****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扶绥县金光至赛仁等*条*级公路设计招标项目 | 扶绥县金光至赛仁、昌平至岩和、咘兵至思同、新村至岜伦等*条*级公路共**.**公里的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的设计内容。 | 按国家现行规划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应按规定参加本项目相关的评审会议,有义务根据采购人及各相关部门的合理化意见对设计进行优化,并 根据意见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和补充。设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招标人和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成果交底,并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施工图审查中出现非原则性整体性的错、漏、缺等局部修改调整不在此范围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达到送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条件并确保获得批复,并提供成果文件 |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
| | | | |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彩凤(组长)、韦继玲、宋美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原则上参照自治区桂价费[****]**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桂建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等文件规定,结合《扶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绥县规范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通知》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扶绥县金光至赛仁等*条*级公路设计招标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3栋2单元****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扶绥县金光至赛仁等*条*级公路设计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扶绥县金光至赛仁、昌平至岩和、咘兵至思同、新村至岜伦等*条*级公路共**.**公里的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的设计内容。 服务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划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应按规定参加本项目相关的评审会议,有义务根据采购人及各相关部门的合理化意见对设计进行优化,并 根据意见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和补充。设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招标人和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成果交底,并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施工图审查中出现非原则性整体性的错、漏、缺等局部修改调整不在此范围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达到送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条件并确保获得批复,并提供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莫彩凤(组长)、韦继玲、宋美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原则上参照自治区桂价费[****]**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桂建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等文件规定,结合《扶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绥县规范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通知》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扶绥县新宁镇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象新区平乐大道**号大唐总部*号1号楼****-****号
联系方式: ****-*******
***系人:**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7月**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扶绥县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象新区平乐大道**号大唐总部*号1号楼****-****号
联系方式:** ****-*******
3.***系方式
***系人:黄 工
电 话: ****-*******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