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川省************仁和区****年主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代理机构 | *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号学附酒店右侧附属楼*楼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人 | ************ |
采购人地址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系人 | *** |
***系电话 | ****-******* |
行业划分: | **** |
成交日期 |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名单 | 包前丽、周斌斌、罗学兵(业主代表) |
评审时间 | ****-**-**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综合说明 (一)项目名称:仁和区2020年主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三)承包方式:实行总价包干 (四)质量要求:达到全爱卫发 〔1997〕 第5号文件要求 (五)考核办法:按照全爱卫发 〔1997〕第28号文件规定考核 二、项目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为: (一)消杀范围: 1.甲方所在建成区所有区域(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办、太平乡) 东线:路歇桥——巴斯箐 西线:路歇桥——南山脚、南岭路 中线:仁和街、宝兴街、仁和广场 2.具体点位及范围(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办、太平乡集镇、农贸市场、太平乡城乡结合部、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为准,包括仁和区范围内的所有小区及六小行业)。 (二)灭鼠盒的制作 1.在居民小区楼房两侧和后面、垃圾房(池)后、公厕、绿化带、公园等(较隐蔽处)制作灭鼠盒,要求隔10-15米远制作一个。灭鼠盒材质为Pv 管、沙、水泥、油漆,规格为宽20cm×高15cm×长30cm,在灭鼠盒上标识“鼠药投放点、有毒请勿触摸”字样并涂抹成红色。 2.数量:建设800个灭鼠盒,主要设置在居民小区、公厕、垃圾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必查窗口单位,需维护、使用好原有的灭鼠盒,保证在上述重点场所和单位全覆盖以及持续有效的使用并保证常年有30-50克的鼠药。保持毒饵盒内外干净整洁,特别是毒饵盒外不能有撒落的鼠药。 3.排污管道(污水、雨水窨井)要求采取悬挂灭鼠毒饵腊块进行灭鼠,并在保证通畅的前提下,协助防鼠、防蟑螂、防蚊。 (三)设施建设: 协助在上述服务范围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的“三防”设施的建设,并做好技术指导和参与孳生地治理。 (四)对在上述服务范围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进行蚊、蝇孳生地消杀。 (五)消杀效果: 通过综合防制,“四害”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1997)第5号文)规定标准,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六)消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0年 6月 1日-2021年6月 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确保国家、省、市、区病媒生物防制验收合格) (七)消杀要求: 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基本要求,采取集中和突击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其服务期限内集中消杀次数不少于12次(按省市区统一要求和根据密度监测结果执行),突击消杀次数不超过6次,每次临时突击消杀前由区爱卫办确定消杀范围并提前1—3天通知公司,并全面接受省市区专业技术部门和爱卫会督导检查,同时接受上述所在单位和社区居民监督和认可。 (八)成交供应商需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办事机构以方便本次采购项目的消杀服务工作。 (九)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至合同总价的30%,2020年底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余款在服务结束后支付。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仁和区****年主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元;服务要求:达到全爱卫发 〔****〕 第5号文件要求.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工农街道*佛村*组 ;中标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现金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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