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陶庄至铁沟公路补遗公告3
*、项目名称:原州区陶庄至铁沟公路
*、公告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
*、变更内容:
1、原第*章 工程量清单“2.7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按工程量清单第 *** 章-*** 章合计的 5%计”。现变更为“2.7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按工程量清单第 *** 章-*** 章合计的 8%计”。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按照 **** 年 2 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再次联合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 1 号令)中的规定,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 ***-3。
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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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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