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项目
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淇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公益广告牌*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评标日期:****年**月**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公益广告牌*批 | ************ |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西岗乡淇浚路姜庄段**号 | ******* | 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逯龙、刘玉梅、钱亚峰、王德敏、毛爱红(业主代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等规定标准支付;代理服务费:*****.**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为纸质版,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相关请求及主张;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地址:淇县人民路东段北侧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淇县红旗路中段北侧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3、 监督单位:淇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
发 布 人: ************
发布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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