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现就*******采购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项目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 1套 | ****元 | Φ******圆形平底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网址:****://***.******.**/)上注册账号并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_*****/****-**-**/*****.****?_=****-**-**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文件提交:
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9:**(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邮箱接收截止时间)
9.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9.2.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9.2.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5月**日上午9:**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号商会大厦5楼)。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号;
项目负责人:*** 电话:****-*******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号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完成**数字证书办理预计*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锁办理可联系**锁公司客服***-***-****。
**.3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_2/****/**-**/****.****。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客户端。
**.4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注:未注册暂不影响投标);
**.5本项目中标人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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