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颍州区****年*巷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答疑回复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年*巷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
*、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答疑回复内容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测绘、勘察、初设、水电气管网设计、道路及附属设施设计、交通设施设计、工程效果图、工程竣工图、图纸送审;*巷内路面墙面修复、排水管道清淤改造、通水通电通气、照明设施整治、弱电管线整治等;测绘须用阜阳本地坐标系。(投标报价含各类评审论证费用及测绘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和工程方案设计(第8页)获知本项目设计的专业为“道路、排水”即可,而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存在明显设计要求资质偏高,故意想排除潜在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为“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而且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涵盖“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载人索道、环境卫生工程”,明显超出了本工程需要的专业范围,是否故意为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分为两种情况,*种包括了所有专业设计类型的行业资质,另外*种是除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镇燃气工程以为的行业资质,我公司资质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从 **** 年 1 月 1 日至 **** 年 3 月 ** 日止: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请问业绩是否必须是此类项目名称,如果名称上(如:道路提升工程、改建工程等等)稍有差别,是否也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要求从****年1月1日至****年3月**日止: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以上*****元以内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个得2分,最多得4分;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内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个得1分,最多得3分;
项目名称包含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能体现出类似项目的均可。
5.项目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请问是设计业绩还是施工业绩?
答:施工业绩。
6.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要人员”明显存在排它性,“6、勘察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得 0.5 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本项满分 1 分。”经招标文件了解勘察为设计总包项目,不该作为加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第*章评标办法中“8、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 0.5 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加 0.5 分,本项满分 1 分”,从项目可知本工程为土建专业,而非**,并且还要求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条件明显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根据第*章评标办法中“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个得2.5分”项目业绩中要求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类的要求,违反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发改公管【****】***号文及阜公管【****】**号文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建议修改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类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分为两种情况,*种是除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镇燃气工程以外的行业资质,另*种包括了所有专业设计类型的行业资质,我院资质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根据第*章评标办法中“2.2.4(2)“从 **** 年 1 月 1 日至 **** 年 3 月 ** 日止: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请问业绩是否必须是此类项目名称,如果名称上(如:道路提升工程、改建工程、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等)稍有差别,是否也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本答疑第*条回复执行。
**.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第**页至第**页)要求,本项目实际专业仅为道路,给水,排水和照明专业,而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存在明显拔高设计资质要求,其中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包含**个专业,其中有7个专业本工程中根本就没有涉及,为何要作为条件设置,是否想排除潜在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到底指那几个专业,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根据阜阳市公共资源中心要求设置类似业绩不得高于**%,即不得高于***********%=********元,而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明显超出阜阳市公共资源中心要求,建议调整为*****元的类似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小街巷改造工程或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存在排他性,实际上本工程即为市政工程,只要市政类业绩就可以了,设置条件不符合阜阳市有关文件要求,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章评标办法中“8、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 0.5 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加 0.5 分,本项满分 1 分”,存在2点疑问:
疑问1:本工程为土建类,应该选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而不该选用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故意的?
疑问2:若造价**专业负责人仅为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否可加0.5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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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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