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东江大道东延(谌桥路-东外环路)工程的资格预审公告
天门市东江大道东延(谌桥路-东外环路)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东江大道东延(谌桥路-东外环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天门市东江大道东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的函 天发改文【****】***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天门市杨林街道办事处,西起谌桥路,东止东外环路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道路长2.***红线宽***;道路横段面** m(车行道)+2×6.0 m(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小型桥梁2座,其中跨谌桥河桥梁1座,桥长** m;跨杨林河桥梁1座,桥长约** m;两座桥梁的桥面宽均为** m,其中:主车道** m,两侧人行道各2 m。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3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以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标段:**+**-**+***;
第*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第*标段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标段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按照公告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注册指南》(网址:****://***.**.***.***/******/*****)。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 1 月**日至 ****年1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下同),按照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2月6日 ** 时 ** 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天门市*羽大道9号,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分公司
地 址: 天门市竟陵*羽大道中3号 地 址:天门新城***国贸大厦6楼***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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