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嘎乡翁解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简嘎乡翁解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已由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以 镇扶领通【****】***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简嘎乡翁解村
2.2项目规模: 文化广场建设挖填方****立方米;混凝土路面硬化**米;堡坎建设***立方米;文化广场硬化***平方米;文化广场防护网安装***平方米;文化广场(垫层)铺装***平方米;人行步梯建设***米;廊架1个、宣传栏3个;混播草坪***平方米,蜜桔**棵,桂花**棵,红枫**棵;新建花池**个、凉亭2个;安装景观灯(太阳能)**盏;标识标牌1块等
2.3计划工期: ** 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简嘎乡翁解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镇宁县翡翠丽都北岸A栋**楼1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 招标代理机构处(镇宁县翡翠丽都北岸A栋**楼1号)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
7.1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7.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镇宁县简嘎乡 | 地址: | 镇宁县翡翠丽都北岸A栋**楼1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刚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