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平房改造项目-给水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达区平房改造项目-给水工程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对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乌达区平房改造项目-给水工程
2、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 配套生活区项目(*期自来水、供热、污水处理管道安装施工工程) 2、西岸国际花园*期供水工程 3、乌海市乌达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期)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年度优秀企业称号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 | ********** | |||||||||
技术负责人 | 妥明 | 职称 | 工程师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项目 *标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 |
3、公示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香榭丽舍A区7号楼*单元1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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