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代理机构名称: 发布人: 联系人电话:
投诉人:广西南宁布里率恩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显荣
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号昌泰尊府2号楼2单元***号房
被投诉人(1):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译珍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花山路*隆商务领寓1-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天等县农业局
联系电话:****-*******
地址: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德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代理的实蝇粘胶黄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2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其投诉基本符合投诉条件,投诉人按本机关要求补正相关事项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投诉事项:竞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早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中竞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描述前后矛盾。投诉请求:被投诉人(1)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恢复我公司为有效竞标人。举报事项:1、质疑成交供应商资格,应处罚评审专家;2、被投诉人(1)有意隐瞒相关采购信息。
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于****年**月**日向本机关说明:投诉人于****年9月**日就购买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本项目提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下午**:**,投诉人有充足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标保证金,投诉人提交竞标保证金时间为****年9月**日上午**:**:**,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因此竞标无效。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投诉人的两项举报事项,被投诉人(1)和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说明,投诉人举报的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范围,均不予答复。
本机关查明如下:
关于竞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早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中竞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描述前后矛盾问题。
经查阅采购文件,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货物采购项目,评标依据是以谈判采购文件、竞标文件为评定依据。本项目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有:1、广西南宁布里率恩商贸有限公司;2、广西南宁美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天等伊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天等县乐农技术服务部。依照评标程序,谈判小组对上述4家竞标单位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3家竞标单位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进入下*阶段评审。广西南宁布里率恩商贸有限公司因未按时递交竞标保证金(采购文件第4页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竞标人必须****年9月**日下午**:**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上,按要求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放入竞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由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部条法司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以下简称《释义》)第***页对“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的解释:“《条例》规定,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执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通知书中,按照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约定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保证金的各项要求,前提条件是符合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竞标人必须****年9月**日下午**:**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上,按要求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放入竞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本机关认为,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这样要求符合《释义》对“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的解释,也就是说,被投诉人(1)可以按照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约定竞争性谈判采购保证金的各项要求。投诉人引用《释义》的解释适用于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投诉人于****年9月**日就购买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充足时间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竞标保证金,投诉人于****年9月**日上午**:**:**提交竞标保证金,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竞标无效,符合上述条例规定。
关于举报质疑成交供应商资格,应处罚评审专家和被投诉人(1)有意隐瞒相关采购信息的问题。
****年9月**日,投诉人质疑被投诉人(1)事项:采购文件竞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早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中竞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描述前后矛盾。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本机关认为,投诉人举报事项均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且不是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因此本机关不予受理。
鉴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被投诉人(1)代理的实蝇粘胶黄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有效。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天等县人民政府或崇左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天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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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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