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档案馆综合楼建设项目装修、外网、道路工程已由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铁清发改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加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河区东宁街西,客运站北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级(含*级)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标准)*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卡刷卡认证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1时至 4 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9月3日**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铁岭市清河区建委*楼会议室。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间在铁岭市清河区建委*楼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地 址 :铁岭市清河区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盛峰嘉苑A区3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传 真:***-********
邮编:******
****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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