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珠孜区边雄乡关于桑珠孜区美丽乡村文化大院示范点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编号:****-***-********),经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 ***.***元(第*包: **.** *元。第*包: **.** *元)。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性质:援藏资金;
2.2 招标内容:*包为:边雄乡塔玛村文化大院文化用品及办公设备购置联想笔记本、联想台式机、打印机、碎纸机、照相机、传真机、消防器材、办公用品格子间、沙发、室内家庭影院、电视机、台球桌、藏式床、棋牌桌、兵乓球桌、跑步机、动感单车等。,*包为:边雄乡加瓦村文化大院文化用品及办公设备购置联想笔记本、联想台式机、打印机、碎纸机、照相机、传真机、消防器材、办公用品格子间、沙发、室内家庭影院、电视机、台球桌、藏式床、棋牌桌、兵乓球桌、跑步机、动感单车、宽带网络布线、窗帘安装及室内宣传栏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招标为两个包;
*包:边雄乡塔玛村文化大院文化用品及办公设备购置联想笔记本、联想台式机、打印机、碎纸机、照相机、传真机、消防器材、办公用品格子间、沙发、室内家庭影院、电视机、台球桌、藏式床、棋牌桌、兵乓球桌、跑步机、动感单车等
*包:边雄乡加瓦村文化大院文化用品及办公设备购置联想笔记本、联想台式机、打印机、碎纸机、照相机、传真机、消防器材、办公用品格子间、沙发、室内家庭影院、电视机、台球桌、藏式床、棋牌桌、兵乓球桌、跑步机、动感单车、宽带网络布线、窗帘安装及室内宣传栏等。
2.4交货期: ** 日历天;
2.5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处被列于拉萨市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员工录用表),以及投标单位为其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半年以上)。
3.6提供投标产品的***认证书复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年 7 月** 日至****年7月 ** 日,每日上午**:**-**:**,下午3:**-5:**(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持(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证合*)。(2)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日期自****年 7 月** 日至****年7月**日内有效(附法人代表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且复印胶装成套。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整(***¥***.**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8 月 6 日 **时 ** 分。
6.2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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