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8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松县露水河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已由 抚松县发改委 以 抚发改审批字[** 1 7 ] ***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抚松县 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 0% ,招标人为 抚松县 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新建 ; 招标规模: 新建门卫室**.**平方米、大门2座、挡土墙***米;场区硬化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边石***米、大型玩具场地铺设面积***平方米、沙坑面积***平方米、人造草坪面积***平方米、鹅卵石铺设面积**平方米、玄武岩铺设面积***平方米等 ;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抚松县露水河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 8 年 5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 8 年 9 月 3 0 日,工期 ***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 及以上资质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 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号文件和吉建管【****】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
3.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 年 4 月 ** 日至 *** 8 年 4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8 年 5 月 8 日 ** 时 0 分,地点 为 抚松县住建局*楼 招投标会议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 ****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 : ***.**** *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松县 教育局
地址: 抚松县抚松 镇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县政府东侧)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 8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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