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台区螃蟹沟城市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兴隆台区螃蟹沟城市景观工程项目项目的批复,兴发改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螃蟹沟城市景观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
2.2合同估算价为***.***元。
2.3工期要求: **** 年4月**日开工至 **** 年 5月**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螃蟹沟南岸新建*处休闲广场及雕塑群,广场采用木制结构,具有舞台功能,河岸边设置木制栈道;主题雕塑采用抽象形式,传统概念;景观绿化采用呼吸式护坡,用原有生长芦苇,结合草皮和高大树木;亮化照明采用***投光灯,结合景观灯,光带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信用辽宁)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3月7日至 **** 年3月**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6*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年3月**日至 ****年3月**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时至 **:**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4月3日**时 **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
联 系 人: **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联 系 人:***
财务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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