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市政府采购单*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单位)申请(**********铜陵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陵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铜陵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及后台管理系统开发和标准数据资源建设 | |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地址: |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 *** 号 | |
采购人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项目情况: | |
采取单*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1 条(必须选择): 1、 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唯*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发型中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理由如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需要同时具备*定规模的标准数据库和标准模糊搜索引擎。经过调研,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单位只有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省级标准化研究机构,其中在标准搜索引擎方面,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最符合要求;*、前期进行过两轮公开招标,均因合格投标人不足*家而流标。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盖章: **** 年 3 月 1 日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需填此项,同时注明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见附件) (专业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是否具有唯*性进行论证,并对论证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 |
经论证,我们*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1 条(必须选择): 1、 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唯*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发型中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理由如下: 根据《关于铜陵市质监局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立项建设的批复》铜综信 [****]***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建设该平台。鉴于该项目前期进行过两轮公开招标,均因合格投标人不足*家而流标,并且该项目要求较为特殊,既要求对检索字段细化定制开发,又要具备长期的延续性,鉴于以上两点,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最符合要求。 经过专家论证,建议采取单*来源采购。 签字:周李辉、姚进 | ||
财政局: | 是否同意挂网公示:(是□ / 否□) 盖章: **** 年 3 月 2 日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公管局: | 是否同意挂网公示:(是□ / 否□) 盖章: **** 年 3 月 2 日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集中代理机构□ / 社会代理机 构□ ) | 是否同意挂网公示:(是□ / 否□) 盖章: **** 年 3 月 6 日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公示日期 | **** 年 3 月 6 日起*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
备注: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质疑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表中任*单位相关联系人。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