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庆远镇江头村安置区(原大成砖厂)新增*******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投标人或评审专家可于****年9月**日下午**时**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潜在投标人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需提交意见函,则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当建议人为潜在投标人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办理。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人:**
地址:宜州区桂茂路天润嘉园*号楼***室
附件:庆远镇江头村安置区(原大成砖厂)新增*******配电工程【项目编号:*****-****-****-***】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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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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