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人民医院申请购置医疗设备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于 **** 年 9 月 ** 日在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结束,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 * 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项目所在市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请查询首页‘各市监管网’。
中标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 第*包:中药制丸机 1台 |
中标人名称 | 法库信?贸易中心 |
招标人:沈阳市第*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人:*************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 ***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年 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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