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经溪发改[****]***号和溪发改投资[****]**号批准立项,竹溪县监管场所智能监管弱电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竹溪县监管场所智能监管弱电系统建设项目 2.3项目地点:竹溪县城关镇东风村*组 2.4采购预算:约****元 2.5招标范围: 看守所,拘留所及外围部分的综合布线、音视频监控、应急报警、对讲、门禁、广播、电教、巡更、外围监控、高压电网、微波雷达、武警监控中心、应急电源系统、防雷设备等智能监管弱电系统建设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2.6类别:货物 2.7用途: 监管场所智能管理 2.8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2.9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质保期:*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3.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的资质),及湖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证书; 3.4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具备 国家工业和信息部或 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颁发 的高级项目经理资格; 3. 6 投标人自****年6月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者于****年 8 月 ** 日至 8 月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分-**时**分,下午**时**分至下午**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工业和信息部或 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颁发 的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类似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份) 。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营业执照为“*证合*”、新的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8月 ** 日至 ****年8月**日报名地点在*堰市人民中路1号招标中心*楼;****年8月**日至 ****年8月 ** 日报名地点在*堰市北京中路**号-A市民服务中心*楼 , 可乘坐**、**、**、**、**、**路公交车至“*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前往)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和 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堰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曹 勇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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