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号)文件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阿勒泰至富蕴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号)文件批复了阿勒泰至富蕴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建设总投资**.1*元,采用全额资本金,新疆自治区出资**.***元(含征地拆迁费用4.***元),并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经双方认可后计入地方股份,剩余部分由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发展基金(其中中央资本金部分另行研究确定)等解决。乌鲁木齐铁路局以《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环境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函〔****〕***号)批复了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环境监理及环境监测招标计划,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及昌吉地区境内,工程西起在建北阿铁路终点阿勒泰站,下穿克拉玛依至阿勒泰高速公路、跨越克兰河后转向东南方向,沿阿勒泰山南麓向东跨越喀拉塑克水库,后折向东南前行跨越额尔齐斯河至富蕴县城南工业园设富蕴站,后线路折向南,跨乌伦古河经恰库尔图,沿***国道穿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南下,经卡姆斯特至土耳后,足坡展线至准东北线北端接入乌将铁路。 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工程正线全长***.***;正线铺轨长度***.****。区间路基土石方****.*****立方,全线分布车站**处(含阿勒泰站、准东站、准东北站);全线特大桥、大中桥总长**.*****/***座,本段最长桥梁为喀拉塑克水库特大桥,全长***.***;全线共设置隧道7.****/4座,均为单线隧道,最长隧道为索尔苏隧道,全长4.*****,是全线控制性工程;新建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速度目标值:***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般地段*****,困难地段****; (5)限制坡度:6‰,局部地段下行**.5‰; (6)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气化条件; (7)牵引质量:****吨,预留****吨; (8)机车类型: ****、****; (9)到发线有效长度:****,预留*****条件; (**)闭塞方式:自动站间闭塞。 2.2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昌吉境内。 2.3 计划工期:全线建设工期暂为3.5年,本招标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全部完成,提交的报告通过工程专项验收后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环境监理*个标段:****标段;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环境监测*个标段:****标段。 2.5招标内容:依据铁路总公司批准的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工作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环境监理单位资格要求****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的环境监理资质的单位; 3.1.3近*年内承担过铁路工程环境监理或类似工程环境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企业资信证明,近*年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职务;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中各专业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环境监测单位资格要求****标段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3.2.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3近*年内承担过铁路工程环境监测或类似工程环境监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环境监测能力; 3.2.4具有良好的银行企业资信证明,近*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5月**日,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乌鲁木齐办事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号附2号6楼(原华新宾馆),持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银行电汇,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6月**日**时**分至** 时**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6月**日** 时**分,开标时间****年6月3日**时**分,地点: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楼)。开标前投标人须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资格备案书(环境监理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环境监测标)、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及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号6楼 邮编: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支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联 系 人: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