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山区城中村(团结新村*期、劳动村*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淮南市*公山区城中村(团结新村*期、劳动村*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单*来源
开 标 日 期: ****/8/** 9:**:**
*、采购人:淮南市*公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公山区公园路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澳门豆捞斜对面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淮南市*公山区房屋开发公司
中标金额: ********.**元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公山区
中标单位: 淮南市金河置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元
地址:*公山区蔡新路紫金山庄别墅***号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上传附件。
*、业绩:无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雯(组长)、周友善 、 ** (采购人代表)
**、(社会)监督员:_/__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签订收取
收费金额:2.***元
**、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对上述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
附件: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
2、中标人的成交主要标的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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