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受****************的委托,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编号: ******-****-***。
1.2 项目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1.3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约*****.***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项目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为准)。
1.4 项目标准:项目建设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管道燃气建设、运营标准。
1.5 资金来源:由获得本特许经营权的中标投资主体自行筹措。
1.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主体,按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经济分析、投资(融资)、规划、土地使用权取得(含临时用地)、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抢修、抢险等,并自负盈亏。
1.7 特许经营权区域: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主要指县城主城区及下属**个乡镇中可以安装天燃气的乡镇。
1.8 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内容
1.8.1 县城区建设管道燃气供应站*座,占地约**亩,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县城及乡镇铺设燃气中、低压管网占用土地由政府协调施工,企业自行建设,建成后以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户供应燃气,并提供管道燃气设施维护、运行、抢修、抢险等相关业务。
1.8.2 项目由中标企业自筹资金全额投资建设,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1.8.3 天然气收费标准:燃气及其相关产品和服务**依照微利保本原则,应等于或者低于周边县(市)区,具体以政府物价部门核定为准,确保民生及行业发展要求。
1.9 特许经营期限
自授权之日可开展项目建设,到项目竣工验收正常运行之日起计算为**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依法按程序重新组织招标。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经充分论证后,协商*致并报批准后,可以延长。
1.** 特许经营方式
1.**.1 项目公司设立: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前须在澜沧县成立并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接投标人所取得的特许经营权,负责该项目实施。
1.**.2 许可特定经营者在授权区域内投资建设并经营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投资者须在协议到期***日前将原投资建设的燃气基础设施和相关资料按规定向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单位移交。
1.**.3 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可以优先获得该特许经营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设施和设备。
2.3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类似行业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具备与本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
2.5 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近*年内(****年1月至今)在中国境内拥有成功经营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业绩(至少提供*项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书和当地燃气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为准),具有丰富的管道燃气运营管理经验和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燃气技术管理人才(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从业经历不低于5年,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从业经历不低于3年且有从业资格证)。
2.6投标人近*年内(****年1月至今)投资和运营中的管道燃气项目运作良好,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7 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①.自有气源依据;②.与上游燃气供应企业(指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有购气协议或由上游燃气供应企业提供的气源承诺书;③.燃气气源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切实可行的建设及运营方案。
2.8 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5日至****年9月**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人须取得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密钥,在获取时间内凭**密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3.2 凡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年9月5日至****年9月**日,每天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澜沧分公司(澜沧县佛房新区丽水嘉园*组团**号(佛房河中段))确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3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完成了网上报名后到现场领取招标相关资料,如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领取招标相关资料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4 确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供审验:
(1)*证或*证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年度新成立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当年的财务报表);
(4)类似业绩证明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特许经营协议书);
(5)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报名可不提供);
(7)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8)上述(1)至(7)项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 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4.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地点为: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澜沧县温泉路原科协楼4楼))递交U盘(内容:同上传至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签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个及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正本*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U盘及装订成册正本),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
4.3.1 本项目为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
4.3.2 开标当天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公司企业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4.3.3 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 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 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
地址: 澜沧县勐朗镇**路
联系人: **
电话: ***********
5.2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
地址: 澜沧县佛房新区丽水嘉园*组团**号(佛房河中段)
E-****: ******@**.***
电话/传真: ****-*******
5.3 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址:澜沧县勐朗镇水库东路
联系电话:****-*******
6.公告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和《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技术支持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如下:
投标人首先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注册,然后按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公共资源项目**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最后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密钥,完成注册。
请在办理数字证书前先确认已具备或了解如下相关资料:
加盖公司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证书申请表》、《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个人证书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窗口联系电话——座机:****-*******;移动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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