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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黄麓镇建中村精品水果大棚扶贫产业园项目钢结构大棚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黄麓镇建中村精品水果大棚扶贫产业园项目钢结构大棚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号金山名苑1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尚武(业主代表)、童庆胜、孙贤武、丰春晓、夏明生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11:**,下午14:30-**: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附件:
招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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