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标段
更正公告
************受**********的委托,对“金塔县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日期为****年**月3日,现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编号:****(****)***号
*、采购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元(大写:******元整)
*、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机动车(电动车除外)投标车型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V标准,须相关证明文件;
商务评审标准
4.提供投标机动车产品国家**认证证书的得4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公告及文件现更正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机动车(电动车除外)投标车型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V标准,须相关证明文件;(本项删除)
商务评审标准
4.提供投标机动车产品详细的视屏操作资料及纸质资料,详细得4分,*般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事项不变!
*、开标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联系人:李天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号
************
****年**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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